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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霞保税物流中心7#仓库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www.248365365.com/    时间:2017-05-24 16:48:00

                       

金霞保税物流中心7#仓库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金霞保税物流中心7#仓库整改工程,已由长金管发 [2016]79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长沙市金霞经济开发区,建设内容为对保税物流中心7#仓库进行恢复原设计整改,工程投资估算为199万元。 
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5.招标范围:包括金霞保税物流中心7#仓库整改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综合评估法(I)。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2017年3~5月份)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近二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24日登录开福区政府门户网查阅或下载招标相关文件等资料。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7年5月28日17:00时前,将疑问以匿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人邮箱2229452968@qq.com,过期不予受理,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前予以查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账户名: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帐号:800159739311018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金霞保税物流中心7#仓库整改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下午15: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福区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开福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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