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新工办发〔2015〕4号
高新区、经开区、宁乡经开区、浏阳经开区产业局及相关工业园区,各区县(市)工信局:
根据长新工[201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长沙市本地产品推荐目录》(第一、二、三批)已分别于2013年4月、11月、2014年8月向社会发布,并收到了良好效果。为充实完善《长沙市本地产品推荐目录》,经研究,决定启动第四批推荐目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税务、工商和质监等部门依法登记、合法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注册地在长沙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技术监管等方面能提供优质产品及优质服务的下列企业及产品,可申请进入《长沙市本地产品推荐目录(第四批)》:
1、获国家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的;
2、上市及拟上市企业;
3、拥有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其产品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
4、产品荣获发明专利的;
5、世界500强企业;
6、国家、省、市重点扶持的科技产品和企业。
二、申报范围
《长沙市本地产品推荐目录(第四批)》以补充和完善前三批推荐目录为主(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新材料、食品、生物医药、纺织服饰等企业及产品),同时其它产业的优质企业及产品也可进行申报。
三、申报审批程序
经当地工业、科技主管部门或采购单位推荐、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市新工领导小组审定、媒体公示后,确定《长沙市本地产品推荐目录(第四批)》。
四、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四批推荐目录的申报工作,明确相关人员具体负责。要组织相关企业积极进行申报,指导企业认真填写《长沙市本地产品推荐目录(第四批)》申报表,进行初审和严格把关后统一汇总上报(已录入前三批的产品不要重复申报)。同时,要对前三批推荐目录中企业及产品情况进行复审,对发现问题的要提出调整意见并一同上报。请于5月11日前将纸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档(统一用Excel格式)上报至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市场处)。
联 系 人:周思琳
联系电话:88666029
电子邮箱:cs8666028@163.com
长沙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