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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批发与零售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研究

文章来源:www.248365365.com/    时间:2016-01-08 17:02:00

                       

长沙市批发与零售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研究

长沙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之十三

 

 

 

    批发和零售业是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生产者和使用者的桥梁和纽带,处于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环节,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引导性力量,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长沙市批发和零售业快速发展,城乡消费市场日趋活跃繁荣,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现以2013年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三经普”)中批发和零售业的数据为基础,针对长沙市批发和零售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等做如下分析:

  

    一、批发和零售业发展状况

  截止到2013年底,长沙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24898家,从业人员40.23万人,资产总计2707.5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514.50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25.9%、164.3%、221.5%、165.6%。

  1、批发业发展现状

  2013年末,长沙市批发业共有法人企业17732家,从业人员25.69万人,资产总计1780.3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107.71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97.7%、225.8%、264.0%、165.1%。

  从经营规模看,长沙市共有限额以上批发业法人企业694家,从业人员4.13万人,资产总计974.9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909.59亿元,占全部批发业比重分别为3.9%、16.1%、54.8%、61.4%;限额以下批发业法人企业17038家,从业人员21.56万人,资产总计805.3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198.12亿元,占全部批发业比重分别为96.1%、83.9%、45.2%、38.6%。

  分行业看,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类、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类和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类的企业数位居前三位,分别为4948、4082和2297家,合计占到全市批发业企业数的63.9%,从业人员分别为5.17、5.17和4.69万人,合计占到全市批发业全部从业人员数的58.5%,资产总计分别为238.81、667.41和260.80亿元,合计占到全市批发业资产总计的65.6%,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2.14、1462.16和380.51亿元,合计占到全市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1.3%。

  分控股情况看,长沙市批发业法人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161个,占0.9%,集体控股企业167个,占0.9%,私人控股企业14784个,占83.4%,港、澳、台商控股企业17个,占0.09%,外商控股企业23个,占0.1%。

  在批发业法人企业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0.6%,集体企业占0.1%,有限责任公司占25.1%,私营企业占4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2%。

  2、零售业发展现状

  2013年末,长沙市零售业共有法人企业7166家,从业人员14.54万人,资产总计927.2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406.79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25.3%、98.4%、162.5%、166.8%。

  从经营规模看,长沙市共有限额以上零售业法人企业669家,从业人员7.94万人,资产总计590.7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215.95亿元,占全部零售业比重分别为9.3%、54.5%、63.7%、86.4%;限额以下零售业法人企业6497家,从业人员6.60万人,资产总计336.5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90.84亿元,占全部零售业比重分别为90.7%、45.5%、36.3%、13.6%。

  分行业看,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类、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类和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类的企业数位居前三位,分别为1610、1008和930家,合计占到全市零售业企业数的49.5%,从业人员分别为1.78、1.01和2.67万人,合计占到全市零售业全部从业人员数的37.5%,资产总计分别为59.75、39.01和238.57亿元,合计占到全市零售业资产总计的36.4%,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2.20、45.52和673.37亿元,合计占到全市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的58.4%。

  分控股情况看,零售业法人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92个,占1.3%,集体控股企业111个,占1.5%,私人控股企业5918个,占82.6%,港、澳、台商控股企业13个,占0.2%,外商控股企业16个,占0.2%。

  在零售业法人企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0.7%,集体企业占0.8%,有限责任公司占36.4%,私营企业占42.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9%,外商投资企业占3.8%。

  

    二、长沙市批发和零售业的发展特点

  1、企业数量迅速增长,整体实力不断增强

  2013年,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24898家,从单位数量上看,较2008年增长超两倍达到225.9%,其中批发业法人企业17732家,零售业法人企业7166家,较2008年末分别增长297.7%和125.3%。全市批发和零售业资产总计2707.50亿元,较2008年末增长221.5%,其中批发业资产总计1780.30亿元,零售业资产总计927.20亿元,较2008年分别增长264.0%和162.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数量和资产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营业收入同步迅速增长,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14.50亿元,较2008年末增长165.6%,其中批发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07.71亿元,零售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06.79亿元,较2008年末分别增长165.1%和166.8%。

  2、就业吸纳能力不断增强,经济贡献增长较快

  2013年,全市批发和零售业共吸纳从业人员40.23万人,较2008年末增长164.3%,占全市第二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2.1%。其中批发业吸纳从业人员25.69万人,零售业吸纳从业人员14.54万人,较2008年分别增长225.8%和98.4%。

  批发和零售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增长也比较快。2013年,全市批发和零售业实现增加值571.20亿元,比2008年增加277.18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8.0%和19.6%,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4%,较2008年增加2.0个百分点。

  3、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私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主导

  近年来,全市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中,股份制、私营、外商与港澳台商投资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内资企业仍然是流通领域的主要力量,其中私营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最为迅速。2013年,全市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中,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数、从业人员、资产总计、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1个、1.16万人、68.47亿元、129.25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加6个、0.01万人、34.43亿元、65.70亿元;在内资企业中,私营企业单位数、从业人员、资产总计、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5025个、18.97万人、1090.54亿元、1799.11亿元,分别占全市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业企业的60.3%、47.2%、40.3%、39.9%。有限责任公司单位数、从业人员、资产总计、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885个、11.73万人、982.33亿元、1686.74亿元,其占全市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业企业的比重为27.7%、29.2%、36.3%、37.4%。

  4、新兴业态蓬勃发展,多种经营形式并存

  从零售业态分布看,零售业法人企业中仍以有店铺零售为主,占比达到97.0%,无店铺零售发展速度很快,企业家数由2008年的18家增加到2013年的211家,但所占比重仍比较低,占比仅为3.0%,在有店铺零售企业中,专业店、专卖店仍然是零售企业的主要形式,但占比有所降低,其网点数分别为2908家和1535家,占全市全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数的比重分别为40.6%、21.4%,合计占比为62.0%,较2008年降低2.1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26.02亿元和460.24亿元,分别占全市全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37.4%、32.7%,合计占比为70.1%,较2008年提升8.4个百分点。

  从经营形式看,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仍以独立门店为主。2013年,全市独立门店的企业数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859个、1677.96亿元,较2008年分别增长209.8%和104.1%,占全市总数的比重分别是59.7%、37.2%,占比较2008年分别降低3.1个、11.2个百分点。连锁性质的企业数281家,占全市的1.1%,较2008年提高0.4个百分点,但是连锁总店、连锁门店的主营业务收入总共为312.27亿元,较2008年增长82.3%,占全市总数的比重为6.9%,占比较2008年降低3.2个百分点。

  5、大型企业发展快速,规模实力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做大做强,集聚效应明显,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13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1363家,比2008年增加427家,占全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的比重为5.5%,比重较2008年下降6.8个百分点,虽然占比下降,但是规模实力却进一步扩大,是推动消费品市场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

  2013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资产总计1565.61亿元,占全市全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的比重为57.8%,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25.53亿元,占全市全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69.2%。全市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有54家,占全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数的4.0%,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达1672.97亿元,占全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主营业务收入的53.5%。这些超大型企业的快速发展为长沙消费品市场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6、市场体系日趋完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商品交易市场是一种具有快速聚散功能的市场基础交易组织,作为商品流通的一种主要经营形式,在社会商品流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特别是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其辐射能力不断增强,在活跃商品流通、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及方便城乡居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013年,全市共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325个,较2008年减少29个,其中亿元以上交易市场64个,亿元以下市场261个,分别较2008年增加6个和减少35个,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长沙市对市场进行了提质改造工作,对一些市场进行了整合和取消。商品交易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商品交易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全年实现商品成交额1690.12亿元,较2008年增长133.9%,其中年成交额达10亿元以上的市场18个,占亿元以上市场数的28.1%,实现成交额1471.59亿元,占全部市场成交额的87.1%,成交额突破100亿元的市场有5个,合计成交额占全市亿元市场成交额的三份之二以上,达68.4%,是长沙商品交易市场的龙头市场,其中的高桥大市场更是中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国家级综合批发市场,2013年成交额超270亿元。

  

    三、长沙市批发和零售业未来发展趋势

  1、企业规模将日益扩大,企业注重品牌经营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的规模化趋势日益明显。因为销售行业属于进入门槛较低的产业,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批发和零售业,过度的行业竞争导致产业平均毛利率降低、社会商业资源浪费进一步加剧,企业为了生存与发展不得不考虑规模化策略;加上人力成本、运营成本不断增加,企业开始关注规模经济效益,即来自规模增大所带来的单位成本与费用的降低;大型零售商具有渠道势力,能进一步缩减交易成本;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对商品品质的追求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企业将迎合消费者日益提升的需求和口味,注重更有发展前景的品牌经营战略。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采取规模化和品牌化经营策略以提高利润和提升竞争力,维持可持续发展。

  2、企业加强与其它产业的渗透融合,多产业经营

  批发和零售业开始呈现加速与其它产业融合的趋势。比如和餐饮、旅游、互联网甚至是农业、租赁等,对健康、金融行业的创新也有更多的影响。批发零售业与餐饮、旅游业的相互渗透久而有之,近年来的发展尤为迅速。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在促进批发和零售业技术革新的同时,也降低了行业的进入门槛。零售业与制造业的融合推进了自有品牌的发展,使零售商与制造商的界限日趋模糊,扩大了零售商品牌的附加值。在现在的经济大环境和消费模式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单产业经营的企业要实现盈利然后进一步做大做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大部分企业都在进行一个转型升级、跨界合作的商业新模式以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门店设置更加人性化,追求个性化服务

  门店大型化和小型化逐渐成为市场的两极化趋势。一方面,消费方式的改变促使规模化大型门店的形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消费方式随之发生较大改变,更多消费者倾向于一次性批量购买商品和一站式购物体验,这种消费方式的转变要求零售商具有数量充足、品种齐全的商品供给和与之适应的大规模卖场,以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求,吸引更广泛、多层次的消费者。另一方面,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又促进专业化水平更高的小型门店的迅猛发展。首先,消费多样化和个性化决定了消费群体的市场容量是相对有限的,小规模门店对于满足小群体需求具有巨大的优势;第二,大规模门店的选址往往距离城市中心较远,消费者在不需要大型采购的情况下,一般更愿意选择近距离消费;第三,部分区域由于受到人口规模、收入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发展大型门店的潜在风险相对较大,因而,小门店的优势更加凸显,现在不少企业都在社区开设了相应的小门店,这种门店比大型超市要小,但是比便利店大,东西更加齐全,方便了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也提高了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是件双赢的事情。

  4、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经济有效融合,线上线下同发展

  电子商务与实体店融合趋势明显。一方面,实体店与电子商务平台相比存在一定劣势。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的主要原因一是价格二是便捷,这样价格和交通的便利与否就成为了网店对实体店最直接的冲击。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平台相比实体店目前仍有诸多难以企及之处。网络购物虽然能给消费者带来购物的便捷,但也导致消费者无法在购买时亲身试用商品及体验带来的满足感,这种差异使有店铺业态与无店铺业态之间拥有了相互配合的空间。将实体店与电子商务相结合,既是网络平台对实体店销售的一种有益补充,也是为零售企业广泛收集真实消费信息的重要渠道,这也将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目前不少企业已经看到了这一点,都在经营实体商业的同时开设了网络销售平台,一来是适应电商发展大潮流,二来也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市场,扩展市场,将来的消费新模式一定是线上线下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绝不是一家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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